關於柴浸     信仰大綱

本教會基要信仰如下:

  1. 全部聖經陸拾陸卷均為神所默示,當無謬誤,足為吾人信仰與生活的南針。
  2. 神乃同尊同榮聖父聖子聖靈三位合一之主宰。
  3. 耶穌基督乃童貞女馬利亞藉聖靈感孕而生,雖經試誘而不犯罪,釘身十字架為救贖世人而死,死後三日復活,然後升天;將於榮耀威嚴中再臨,審判並掌管世界,義人與惡人均將復活,惟義人得生,惡人定罪。
  4. 聖靈具有位格,啟迪人心,使人知罪,並引導信徒,使人成聖。
  5. 人自始祖犯罪後,即與神隔絕,無法自救,然神仍賜其信仰上抉擇之自由。
  6. 人之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。恩者,神將其獨生子賜予世人,使其釘身於十字架而擔當世人之罪孽;信者,乃人受聖靈感化,認罪悔改,甘願接納耶穌為其個人救主,並將一己之生命委付於基督。
  7. 信徒應有得救重生之經歷,作祭司之責任,及閱讀聖經之自由。
  8. 教會乃按照新約規範而設立,故稱為新約教會。教會乃地區上信而受浸者自動組成之屬靈團體。尊基督為元首,會友權位平等,處理會務採行民主方式。教會與政治必須分離。
  9. 主日乃七日之第一日,信徒當守為聖日。